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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www.kushiwan.com 2025-04-09 债权债务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有三,即为别人管理事务,有为别人谋利益的意思,没法定的约概念务。

1.为别人管理事务。管理别人事务,就是为别人进行管理或者服务。这是成立无因管理的最重要条件。但下列事情不可以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违法事情;不可以发生债的关系的事情,如纯粹宗教的、道德的和属公益性质的事情;根据法律规定需要经本人授权才能办理的事情;需要由本人亲自办理的事情,如结婚登记;不作为事情等。

2.有为别人谋利益的意思。

3.没法定或约概念务。

无因管理中所谓“无因”,就是指“没法定或约概念务”。没法定或约概念务是无因管理成立的要紧条件。因此在下列状况下就不可以发生无因管理:管理人负有法概念务;管理人负有约概念务。

有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一条

没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防止别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成本。

第九百七十九条

管理人没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防止别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别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成本;管理人因管理事务遭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合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以上就是记者总结的有关内容,假如你还有有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情不知道的可以致电华律网在线律师解答,律师的专业常识可以帮助到你。

Tags: 债权债务 债的种类 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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